近年来,我县坚持以党建为引领,建立健全城市社区“三三工作法”,有力推动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向纵深发展。 主要做法是:
一、建立“三个机制”,提升治理效能
一是建立“1+2+8+N”组织领导机制。“1”即1名县级领导联系;“2”即1名县直驻社区工作组组长和1名驻社区乡镇领导负责日常工作调度;“8”即8家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参与社区共驻共建;“N”即社区工作者、下沉党员等社区辖内多方力量,形成横向到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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